“台州力度”解读之十五·PPP篇
2016年,台州市PPP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截止到2016年底,全市进入财政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综合信息平台的PPP项目32个,总投资额753亿元。
2016年6月,财政部等20个部委联合启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浙江省13个项目入选,台州占5个;5个示范项目总投资额165亿元,占浙江省上报示范项目投资额70.03%。台州PPP示范项目数和投资额双居全省第一。
“两个常态”领跑PPP
“让符合条件的项目采用PPP模式成为常态;让民间投资进入PPP项目成为常态。”市委书记王昌荣曾在多个场合多次强调要增强项目建设PPP的“两个常态”意识。
台州在外台商120多万,个体工商户25万多,兴办企业3万多家,每年能实现近3000亿元的销售收入。民营资本充裕、民企投资回报家乡意愿强烈、群众参与建设高速公路热情高涨的现实,为台州推行PPP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台州市因势利导,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中引入PPP模式,通过PPP模式向社会资本开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项目资金投入机制,努力打通社会资本投资项目的“最后一公里”。
杭绍台高速台州段是台州首个通过政府采购完成的PPP项目,也是浙江省第二个高速公路PPP项目。该项目总投资86.3亿元,项目资本金投资比例35%,约30.2亿元,政府出资9亿元作为资本金入股,社会投资方出资21.2亿元,出资比例30:70,剩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融资解决。目前,该项目已进入实质性施工阶段。到2019年底,台州的版图上又将多出一条高速公路,从台州经杭绍台高速到杭州,比现在至少缩短半个小时。
目前,全市有11个PPP项目建成投运,引入社会资本21亿元;另有29个PPP项目已签约“落地”,其中民资持股50%以上的PPP项目有20个。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浙东医养中心、现代大道、浙大台州研究院等项目已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示范案例。
“专设机构”专营PPP
“十三五”期间,台州市将重点推进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市实施“万亿投资”计划,推进交通“百大项目、千亿投资”工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引入社会资本共建,积极探索PPP融资模式,将PPP作为实施投资建设项目的主要融资方式。并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发改、财政、交通、建设、国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PPP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的PPP推进工作。2016年上半年,经市编委审批,市财政局挂牌成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处,专营PPP工作。此为省内首个PPP专门行政机构,得到省财政厅高度肯定。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处成立后,积极开展工作。通过同各部门相互协作,严密筛选,搭建好PPP项目库。重点选取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旧城改造、公共交通、停车场、养老服务设施、教育文化体育设施、保障房建设、地下综合开发建设等项目,在通过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双重论证后,纳入市级项目库管理。
目前,台州已连续发布了三批PPP推介项目库,其中第一批54个、总投资1204.5亿元;第二批89个、总投资1744.7亿元;第三批98个,总投资2428亿元。
“1+X模式”运作PPP
在PPP运作中,实施“1+X”模式,即:一个PPP项目建立一个协调小组,由市领导召集,实行多部门联审把关,各部门分头向上级争取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积极化解PPP工作推进问题。财政部门主要负责项目操作全流程监管、“一案两评”审核论证、资金安排等工作;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和六大平台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发改部门负责项目库建设和制度建设。
2016年12月23日,总投资超440亿元的杭绍台铁路开工建设。为拿到这张“入场券”,台州市把该项目作为交通“一号工程”来抓。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赴省进京,主动对接争取支持;市相关部门反复与国家、省有关部门沟通、汇报。在短短8个多月时间内,项目通过了国家发改委核准,变“不可能”为“可能”。创造了高铁项目审批史上的最快速度。其中最大的亮点是,民营资本股比为51%,成为“绝对控股”。王昌荣表示,杭绍台铁路项目成功运作了PPP,打造了中国铁路建设改革创新的“台州样板”。
“金融招商”营销PPP
2016年上半年,台州市委市政府在清明假期召开了金融返乡座谈会;5月份分别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亲自带队赴北京、上海召开了金融招商推介会,京沪两地及长三角地区的200余家基金机构前来参加。在推介会上重点向台州商会、台州乡贤和全国知名私募基金管理机构高管介绍台州PPP项目的资金投入、收入来源和投资盈利等方面内容,做到将项目的优势、实施机制等全方位展示给各位受邀对象,大大提升了PPP项目合作意向。编制PPP项目推介手册,收集推介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22个,总投资2338亿元。
与复星、吉利、万丰奥特等大型民营企业前期签订PPP合作框架协议,设立总规模500亿元的“台州复星PPP产业基金”;与中电建签署了总额300亿元PPP模式投资合作意向。以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为例,台州市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有6家社会资本响应,5家预审通过。公开招标时却因设置条件过高流标。在修改条件后,市政府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第二次采购。经过磋商,确定上海基础设施投资公司与上海隧道工程公司联合体为社会资本方。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确定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不包括48个月的建设期)。运营期满后,社会资本方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运营期收入主要来源是通行费、服务区租赁费和广告费,经初步测算,项目收入加可行性缺口补助可以覆盖成本并达到合理回报。
“全程监管”规范PPP
目前,台州市域铁路、沿海高速、浙东医养中心等PPP项目取得19亿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杭绍台铁路项目取得PPP项目前期中央预算投资600万元。
台州市严格按照财政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操作指南》操作,做好PPP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阶段的财政监管工作。提早介入项目前期,参与项目PPP模式的设计、实施方案的审核、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采购环节全部纳入监管,及时将项目进度录入财政部PPP项目综合信息平台。
PPP项目一般合作期限较长,社会资本看重的是回报率,在方案制定过程中一定要反复测算,让社会资本取得合理回报。同时,作为政府方应负责实施项目的土地报批、政策处理等,做好项目的监督、协调、服务工作;监督投资人按照计划推进项目建设,并保质保量、安全如期完成全部建设内容;负责落实政府资本金的筹措,按约定的期限和形式注入成立的PPP项目公司;负责特许经营权期满的相关工作;负责特殊情况下政府介入权的行使。
以现代大道PPP项目为例。该项目包括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路桥桐屿至椒江滨海公路工程及配套市政道路工程,总投资44.6亿元。台州市政府授权台州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政府出资方)和社会资本共同现金出资组建PPP项目公司(政府方42.86%、社会资本方57.14%),负责该项目的建设、融资、运营、维护。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将所有项目设施按照约定的移交标准无偿移交给台州市指定机构。从2016年5月4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现代大道采用PPP模式投资建设,到12月1日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约,仅用了7个月不到时间。本项目以政府采购公开选择社会资本方,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投标。为加快项目进度,该项目不再进行二次施工总承包招标。期间,市财政局、发改委等部门对项目运作模式与交易结构自始至终参与,并负责项目全流程监管、“一案两评”审核论证、资金安排等工作。
短评:用智慧撬动资本
有一种“智慧的力量”,就是把资本和智慧融在一起,用智慧撬动资本。
无疑,“PPP模式”是其中之一。可喜的是,2016年台州在PPP示范项目数及投资额获全省“双第一”,成为PPP撬动资本的“台州样本”。
全省“双第一”的背后,源自理念思维的大解放和大开放,即王昌荣书记提出“让符合条件的项目采用PPP模式成为常态,让民间资本进入PPP项目成为常态”。
台州很多创造力来自民间,如民资、民营、民企、民力。“两个常态”的提出,打开了智慧融资的门,让民间资本充分涌动迸发。
智慧是一切力量中最强大的力量,是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