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和合公园地下停车场由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投资建设,建成地下一层停车区域20660㎡,车位442个;地下二层停车区域26260㎡,车位632个。和合公园地下停车场共有1074个停车泊位,一直以来免费停放,由于缺乏管理,停车秩序较乱。为加强台州经济开发区中央商务区范围内的交通管理,缓解停车压力,充分利用公共停车资源,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规范停车秩序,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决定对中央商务区和合公园地下停车场实行收费管理,委托下属国有企业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经营。
二、收费依据
1、2018年版《浙江省定价目录》;
2、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1]408号);
3、《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通知》(浙价检[2012]32号);
4、台州市发改委等六部门《台州市区机动车停放差异化收费管理办法》(台发改收费〔2014〕202号)等
三、收费范围
收费范围为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投资建设的中央商务区台州市和合公园地下一层、二层停车场,停车泊位1074个。
四、收费时间
(一)收费标准:4小时内5元/辆,超过4小时按1元/辆.小时加收,一个计费时段(24个小时)内最高不超过15元/次.辆。超过24个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二)机动车进入停车场所,免费停放时间为60分钟,实际停放时间超过60分钟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放计费时间。
(三)计费时间尾数统一取舍为:实际停放尾数时间不足15分钟的,不计收费时间;实际停车尾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按1小时计收。
(四)对包月、包季、包年车辆实行优惠收费,具体标准在上述收费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
五、免费停放对象
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消防车、救灾抢险车、人民防空指挥车、公检法司车、行政执法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献血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及政府举办公益活动车辆等免收停车费。
六、执行时间
自2018年12月15日起执行。